为充分发挥工会分会的作用,丰富广大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调动其积极性,增强主人翁意识,凝聚学院教职工力量,促进工运事业发展。工会将教职工文体活动经费实行按分会会员人数和缴纳会费额度为依据确定分会经费额度。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原则
1、坚持统一标准、自主使用、汇总报销的原则。
2、坚持普惠性,重在全员参与,扩大活动覆盖面的原则。
二、经费分配额度
分会教职工文体活动经费,按分会会员人数和会费收缴情况确定经费额度。每半年分配一次。
三、活动预算
各分会根据学院工会部署和要求,制定各分会本学期文体活动的计划,编制活动经费的预算,上报学院工会备案。
四、经费使用范围及标准
分会经费主要用于组织教职工文体活动的费用支出,包括:纪念品、奖品、活动用品、活动场地租赁费。购买纪念品、奖品支出中:纪念品支出不低于75%;奖品支出不高于25%。
五、报销手续
职工文体活动结束后,凭合法的原始凭证由分会经办人、验收人、分会主席签字。报学院工会审批后,到工会财务报销,实物发放表附后。
六、具体要求
1、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制度规定,工会经费不得以现金方式分配。
2、严格按经费预算开支,按期使用,不得超支,不得挪作他用。
3、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活动购买奖品发票统一开具“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台头,列明:品名、数量、单价。
4、奖品发放表应列明细,名次奖、纪念奖的奖项、奖级、领取人签字齐全。
5、分会活动经费情况,每学期系务公开时向教职工大会报告。
本规定经学院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自2010年6月23日起执行。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0年6月22日